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主动探索推进单独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实施监督。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官网,或直接登录确定报考专业志愿及网上缴纳130元/人报名费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每位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三)资格审核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教育厅备案公布为准。
五、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考生都需参加文化考试,普高类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
1.考核对象:全体考生。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6.试卷由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评卷。
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主要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
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技能测试:
1.考核对象:中职类考生
2.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组,对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
3.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考试地点
成都市成洛路828号(三环路十陵立交外侧300米)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请关注学院官网发布。
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在对考生排序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具体时间待定详见学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免试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
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20日18:00前,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报名。
2.2020年3月23日8:00至3月27日18:00前,考生登录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网站或直接登录填报专业志愿及网上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
3.具体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成绩公布时间、单独招生各类别划线公布,录取公示、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时间均请关注学院官网。
八、违规处理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考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不能跨大类转专业,即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不能转入普高类、普高类考生不能转入美术类与体育类、美术类与体育类也不能互转,单招录取考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4.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工作,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5.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6.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7.退费办法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8.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方便。此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9.学院在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各类信息。
十一、地址及电话
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为:028-84686008、028-84686009(可传真)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招生热线:(028)84686008
四川单招升学网小编整理了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各位考生可以在我们网站了解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其他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也可在我们网站留言板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来源:本篇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版权侵犯请尽快与小编联系,谢谢您的合作!
作者:dzw1
上一篇: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下一篇: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