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主动探索推进单独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实施监督。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定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校《高职单招报名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二)考试地点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四川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及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200分。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和面试合格线。
(二)录取规则
1.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形成考生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若出现总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录取,若出现文化成绩分数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单科成绩高低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之前到校或发传真申请退档。
4.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依次向下递补。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
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表见文章后附表内容)
八、违规处理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凡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国家学籍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四)若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地址及电话
负责部门: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36821888、36508999、36859996、36859992
学校地址:四川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十二、附表内容
表1:时间安排表
表2: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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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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