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主动探索推进单独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实施监督。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确定个人信息,选报专业(填报两个专业顺序志愿,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配),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考试时间定后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院单招准考证、户口簿或身份证;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500分,其中文化考试300分,技能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200分。折算方法:文化考试按考生实得卷面成绩30%折算,文化考试折合分数满分为90分。
技能综合测试按考生实得成绩的70%折算,技能综合测试折合分数满分为14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卷面成绩×30%+技能综合测试实得成绩×70%。
1.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通高中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院组织考试及阅卷评分。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
(1)普高类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组织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礼仪、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职业综合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职业综合测试考核内容为专业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认知等综合能力。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
在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均合格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我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
普高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中职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我院会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三)公示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我院招生录取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面试考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时间安排
(一)填报志愿
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志愿。
(二)确认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考生本人登录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确定个人信息,选报专业及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待定。
(四)考试时间
1、考试前一天,报考救援技术和消防工程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和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能测试。
2、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请以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公示
我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请以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七)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上报时间以考试院另行公布的为准。
八、违规处理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就处)负责解释。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缴费。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报考救援技术和消防工程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需在单招考试前一天到我院指定的医院体检,达到国家应征入伍条件的考生,再参加体能测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均达标的考生才能继续报考这两个专业,未达标的考生可选考其他专业。
(二)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三)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四)新生到校报到后对原录取专业不满意,可申请调整专业,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同意,学院招办、教务、院领导审批。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结果为准。
(五)本章程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由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地址及电话
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曾红平
联系电话:0817-8055559、17781111686
监督电话:0817-8055556
咨询QQ:3482008799
学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西南大道3号
注:因为防控役情,如报名及考试时间等有变动,以四川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十二、附表内容
表1: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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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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