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章程(四),你是选择到处充溢着爱与感谢的世界,还是选择充斥着不满与病痛的世界,全都在你的一念之间。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9+3”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9+3”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9+3”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9+3”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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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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