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有些时候,我们是要努力。因为自己不聪明。只能用努力来填补空缺。即使是没有回报,我们依然要努力。至少这努力的姿态很美。
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各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对尚未高考体检的考生需自行到当地招办指定体检医院体检。
(二)普高类考生成绩为文化考试折合成绩的60%加综合测试成绩的40%之和,中职类考生成绩为文化折合成绩的40%加职业综合测试成绩的60%之和,特长类考生成绩为文化考试折合成绩50%加特长测试50%之和。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
(三)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再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折合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七)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在已参加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且成绩在各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院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八)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九)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后续后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须在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十)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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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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