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多要求自己,你会更加独立,少要求别人,你会减少失望。宁愿花时间去修炼不完美的自己,也不要浪费时间去期待完美的别人。
录取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单独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总分同分段的考生,以技能测试分数或综合面试分数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分数同分以数学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以语文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
考生成绩
1. 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2. 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录取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时间安排
1.2019年3月3日8:00至18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上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3.2019年3月29日8:30-17:00,考生到学院教务处(学院图书馆4楼)办公室交验相关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2019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7:30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5.2019年4月4日~4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本人可登陆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6.2019年4月12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院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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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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