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三),
如果你不努力,一年后的你还是原来的你,只是老了一岁;如果你不去改变,今天的你还是一年前的你,生活还会是一成不变。欣赏那些勇于尝试不安于现状的人,眼光放远,努力当下,收获未来!
第五章 入学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7日
考试地点: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五条 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生免于文化素质考试,考核采取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200分,面试150分,由学院自主命题并实施。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素质、言语理解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行为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心理健康里等方面。
第十六条 免试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我院审核通过,可在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5日起登陆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管理服务系统网站(http://dz.scemvtc.mcitedu.cn/)查询本人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同时,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四川省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第二十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七章 学历待遇、教学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考生待遇
被我院录取的2019年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学生均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享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所有待遇。
第二十二条 教学管理
我院对退役军人等群体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线上线下相结合、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学制三年,修业年限3-6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可通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8000元/年·生,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有关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咨询电话:0816-2821838、2821216
纪检监督电话:0816-2821839
学院网址:www.scem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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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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