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五),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变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23
招生咨询电话:0816-2821838、2821216、2823836
传真:0816-2821838
监督电话:0816-2823570
咨询QQ:80003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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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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