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三)人生是场表演,它以生活为舞台,以时间为布景,以情感起伏变化为线索,以我们经历的人与事为情节,以精彩与成功为高潮。你哭也好,笑也罢,愿意也好,被动也罢,这是一场你无法拒绝的表演。有时,我们演饰了别人,丢失了自己,成了自己舞台上的配角。去做属于自己的主角吧,你的表演,谁都无可替代。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三)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
(一)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工作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工作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我市企业向招生院校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工作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条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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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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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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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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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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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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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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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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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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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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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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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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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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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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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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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校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我校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85元/学分,各专业均为135个学分,免修学分不收取费用;在校集中学习期间住宿费为50元/周,每学年共计4周,未住宿不收取费用;相关生活费用学生自行充值消费。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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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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