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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四川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四)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九条 注册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
第十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唐政秋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2763278(传真)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 系 人:徐老师
网址:http://zs.csmzxy.com/ddzs.htm
2.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考点)
联 系 人:金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89102
地 址: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七段志翔路3号(具体乘车路线可参考我校招生网公布的路线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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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z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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