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四川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我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现将我校2018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一、预录取原则
(一)计划分配原则。
我校根据普通高中生、三校生参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400×105%=420名。
2.参考人数:694名(普高生)+156名(中职生)=850名。
3.分类计划:分类计划=总计划×分类参考学生占参考总人数比例,即:
普高生计划=420×(694÷850)=343(342.92四舍五入取整)
中职生计划=420×(156÷850)=77(77.08四舍五入取整)
(二)成绩划线原则。
我校按普通高中生、三校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分普通高中生、三校生两类从高到低录取。对符合“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条件的事实孤儿考生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1.划线结果:
类别 |
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化考试成绩) |
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测试成绩) |
最低预录取分数线 (总成绩) |
|||
普通考生 |
孤儿考生 |
普通考生 |
孤儿考生 |
普通考生 |
孤儿考生 |
|
普高生 |
155 |
145 |
160 |
160 |
348 |
311 |
中职生 |
145 |
130 |
160 |
160 |
334 |
305 |
2.录取结果:
类别 |
招生计划(人) |
录取人数(人) |
||
普通考生 |
孤儿考生 |
合计 |
||
普高生 |
343 |
339 |
4 |
343 |
中职生 |
77 |
68 |
10 |
78 |
合计 |
420 |
407 |
14 |
421 |
备注:中职生实际录取超出计划1人(末尾同分录取)。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我校于2018年4月6日~12日在招生网上公示7天。考生可登录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113.204.166.28/login.aspx)查询预录取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视为录取,我校于4月13日前将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将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2018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来校报到学习期间不能转校、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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